防止变相加价 海南规范农村自来水收费

09.10.2014  12:38

      原标题:防止变相加价

      我省规范农村自来水收费

      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农村自来水价格执行新的规定。

      据了解,针对目前我省农村自来水价格分类单一、变相加价以及水费收取不规范等问题,近日,省物价局、省水务厅下发加强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乡镇级供水企业(不含县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有管网的自来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单村单井工程、由村集体自主管理的工程自来水价格由村委会共同协商制定。制定或调整农村自来水价格应进行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或论证会征求意见,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报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农村自来水价格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价格由供水成本(包括取水成本、制水成本和输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