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咬民警 海口男子犯妨碍公务罪获刑一年三个月
27.10.2015 15:2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酒后闹事咬民警大闹警方审讯室
海口一男子犯妨碍公务罪获刑一年三个月
海口男子麦某某酒后闹事,民警接警后前往现场询问情况,没想到麦某某不仅不配合,还咬伤民警。民警将麦某某制服带回派出所,路上他又踢坏了警车的隔板,带回派出所和移交公安分局后,他还大闹审讯室,毁坏审讯室的办公用品。日前,琼山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35岁的麦某某是海口人。今年4月23日晚上10时40分许,很多市民已经休息,但琼山区高登二横里一居民房却被醉酒的麦某某闹得不可开交,有人随后拨打110报警。接到110指令后,云露派出所民警匡某、协警符某某以及巡控大队警员陈某某等人到达现场,并向醉酒的麦某某表明警察身份,询问相关情况。但麦某某拒不配合,使用拉扯符某某的衣服、用牙齿咬匡某右小腿和陈某某右手等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民警将麦某某制服并带回云露派出所。其间,麦某某不仅踢坏巡控车的隔板,还先后毁坏云露派出所和琼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的一些办公用品。
经海口市琼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匡某右小腿的损伤属轻伤二级,陈某某右手的损伤属轻微伤。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麦某某毁坏的一块巡控车隔板、一张办公桌子、一张靠背椅子、一张圆形旋转椅子共计价值382元。案发后,麦某某的亲属对陈某某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陈某某对麦某某表示谅解。
琼山区法院认为,麦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损坏物品价值共计382元,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依法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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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