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捅死人 东方男子报警等抓捕
19.09.2014 17:30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 在家门口捅死人 男子报警等抓捕
构成自首获判无期
2013年1月27日凌晨3时许,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东某处住宅铁门前,东方市一男子持水果刀将一人刺伤致死。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男子朱某获判无期徒刑。
原来,朱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孔某通话时发生争吵。朱某和弟弟在院子铁门前遇到孔某和占某后,扭打在一起,朱某持水果刀捅刺孔某背部。占某等人捡砖头向朱某家方向扔掷。朱某和弟弟跑回家里,朱某打电话报警。朱某后被带到派出所调查。经鉴定,孔某系被锐器捅刺右肩胛上部致右肺破裂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海南二中院一审认为,朱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等待警方抓捕后能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2013年10月,该院一审判处朱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朱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医疗费2万元。朱某与孔某家属均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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