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新规倒逼市容改善 执法人员不作为要问责
海口晚报记者 李传华
市政府今年7月发布并实施的《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不但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主体,还明确规定了对不履行责任的个体商户、经营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措施,尤其是给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咒”。
明确概念
据市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明确责任人
据介绍,以前的“门前三包”责任人一般指的是商铺,非常单一。新管理办法出台后,按照规定住宅小区、商铺、机场、车站、机关、学校、医院等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都将成为责任人。
明确责任人责任
据介绍,按照《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责任人不但要负责区域的地面清洁,还有保持区域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不违法占道经营、不违法占道停放车辆等责任
不履行要受罚
针对过去违反“门前三包”规定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
《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非经营性团体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由市、区政府或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其公开通报。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区级城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的,其行政处罚信息还将在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规定的,将由市容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负责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曝光。责任人不履行责任,不服从执法管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评选各类先进表彰的资格。
不作为要问责
据介绍,《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海口市、区两级政府应进行定期的检查、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问责。此外,还规定,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海口晚报8月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