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交警大队集中销毁222辆滞扣车

04.11.2014  13:42

      原标题:东方集中销毁222辆滞扣车

      近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对222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超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报废、切割。这些被销毁车辆已于今年年初面向全社会公示,车主至今未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根据相关法规,交警部门依法对这些超期滞留车辆进行公开销毁。

      10月30日上午,东方市交警部门在八所东方大道一处专用于停放违法车辆的停车场内,进行车辆集中销毁。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排排违法车辆大都已锈迹斑斑、灰尘裹体。工作人员将车辆的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等核对完毕后,利用切割机械进行了切割销毁。据悉,此次共公开销毁车辆222辆,其中,二轮摩托车181辆,二轮电动车30辆,小汽车11辆。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因违法被交警部门扣留后,驾驶员应当持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交警部门将公示。公示3个月后,车主仍不来处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对这些超期滞留车辆进行公开销毁。

      据了解,截至10月底,东方市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151起,其中,无证驾驶279起,醉酒驾驶9起,货车超载71起,伪造车牌2起,客车超载5起,行政拘留违法交通行为人员7人,暂扣各类违法车56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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