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 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连续3年被罚
8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得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黄柏被罚。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连续三年被罚,均因销售劣药被罚。
据介绍,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自陵水椰林北斗德广堂药品超市的中药饮片“黄柏”(标示生产企业: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包装规格:0.5kg/袋,批号:18051121,产地:四川)。经检验,结果[性状]项(未去粗皮)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5号的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9月28日分多次购进上述批号黄柏共6公斤,购进价格30元/公斤,购进金额共180元。该批号黄柏全部配送给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门店,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门店于2019年5月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80元/公斤,销售金额48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构成销售劣药行为,该局于6月28日依法给予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没收销售涉案黄柏的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1日,商报记者通过查询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发现,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6月28日期间被处罚3次,一年一罚,均是因为销售劣药。
其余两次被罚情况:2018年8月15日,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菟丝子,被没收销售中药饮片菟丝子违法所得96元;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白花蛇舌草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2019年12月23日,被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罚款487.8元、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