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栋楼经营铺面 霸道男子在铺面建三面墙影响他人

26.04.2016  15:14

      原标题:在铺面建三面墙影响他人,太霸道

      判决拆除围墙恢复原状被告却拒不执行 海口龙华区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让龙华区法院头疼不已。被告方任某某、吴某某、海南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侵犯他人权益被判后迟迟不肯履行判决书内容,尽管法院劝说多次,仍然没有起到实效。22日下午6点,龙华区法院对被告方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工作。

      多次劝说至公告期限仍未主动执行

      据悉,本案中盛某等41名申请人本和被执行人任某某、吴某某、海南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均在新达商务大厦一楼经营铺面,然而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铺面A15—A19、A25—29的东面、北面、西面均建起围墙,导致41名申请执行人盛某某等所有的铺面无法正常经营,故盛某某等人将任某某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铺面的三面围墙,并将铺面通道恢复原状。

      经龙华区法院一审,海口中院二审后认为,任某某、吴某某、海南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应十日内将新达商务大厦一层铺面西侧通道恢复原状,拆除铺面东面、北面、西面围墙。

      没想到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劝告挑战国家法律,对判决书视若无睹。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到三被执行人,耐心地向其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努力劝说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最终没有取得良好效果。

      龙华区法院第一季度执结262件案件

      22日上午8时,法院工作人员对判决书内容执行强制拆除工作。在正式拆除围墙前,被执行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抵触情绪仍然很大,不配合搬离相关物品,还组织多人在店铺内集结,试图阻挠执行行动开展。同时,41名申请执行人也在现场围观,给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带来较大压力。

      4月22日下午6时,龙华区法院经过十多个小时的努力,顺利将被执行人任某某、吴某某、海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达商务大厦一层的两间铺面的西侧通道恢复原状,将两间铺面的东面、北面、西面的围墙全部拆除。

      据了解,龙华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2016年第一季度,龙华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95件,执结262件,执结率17.53%,同比上升5.6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