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缉枪治爆力保“不打响不炸响”
缴获的枪支及管制刀具将运送到指定地点销毁。 田和新 摄 |
10月16日下午3时,在全省公安机关 “铲除枪爆祸患、创建平安海南” 集中销毁枪支、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现场会现场,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韵声一声令下,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收缴的一大批枪爆物品被集中分类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枪支、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活动旨在落实反恐防暴工作,贯彻落实10月9日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关于严打“枪毒赌污”违法犯罪活动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从根本上消除枪爆安全稳患,确保我省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和“不打响、不炸响”目标实现,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和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今年以来,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国、全省“两会”和博鳌年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深入宣传发动、深化隐患排查、大力清查收缴、落实管控措施,坚持以打开路,以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严厉打击震慑涉枪涉爆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靠前指挥,层层抓落实
近几年来,经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 努力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我省涉枪涉爆问题时有发生,缉枪治爆任务仍然相当繁重。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对缉枪治爆工作多次指示要求严厉打击。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必须常抓不懈。
省公安厅逐年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打击整治的重点,成立领导小组,由张韵声任组长、韩精华副厅长任副组长,治安、刑侦、督察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指导。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排名,建立挂牌督办、举报重奖、通报排名、问责约谈等工作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一把手”为组长,各警种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重点地区要采取“一个乱点、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
与此同时,强化警种联动机制,把打击涉枪涉爆同涉毒、涉赌、涉黑等犯罪密切结合起来,强力开展。今年5月,三亚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打掉一个流窜于三亚、陵水、保亭等多地持枪抢劫、盗窃、伤害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团伙,缴获改装枪支4支。
省公安厅机关加强对各地缉枪治爆督导工作,厅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发挥表率作用,分片包干督导部督枪爆在逃人员缉捕工作,治安、督察、刑侦、网警等部门联动,组成由处级干部带队,深入重点市县开展驻点督导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阅材料、提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形式,确保缉枪治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源头管理,挂牌督办重点整治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深化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格社会面动态管控,全面排查整治治安隐患,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切实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部位和场所,严防发生严重枪爆案件(事故)。
一是以小行动策应大行动,推动深入开展。2014年以来,省公安厅先后部署开展了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灭枪”、严查严控管制器具、仿真枪“扫除”行动、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硝酸铵专项整治、矿区爆炸物品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顿,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各市县治安部门采取暗查、抽查等方式,对所有民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销售和使用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积极会同商务、安监、工商部门,落实散装汽油管理措施,督促全省482个加油站落实限量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特别对公务用枪、民用枪支弹药管理、登记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保持了连续六年未发生枪支、民爆、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抢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历史记录。
二是挂牌督办重点整治。2014年1月,驻点督导临高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收缴各类枪支676支,子弹708发,手榴弹、炮弹17枚,鱼雷4枚。6月,督促指导陵水县集全县之力,全面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截止目前,全县共收缴枪支1039支,子弹181发。
责任倒查,约谈问责
省公安厅制定《海南省公安厅对涉枪涉爆案件开展责任倒查工作方案》,2014年1月至今,全省共发生持枪犯罪案件10起,爆炸案件3起,在强力督导下,破获持枪犯罪案件共8起,爆炸案件2起。其余未破的2起持枪案件,1起爆炸案件由省厅专项办督导,属地市县公安局一把手主抓,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成立案件侦破专班,全力展开限期侦破工作。
按照公安部考核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专门考核标准,综合持枪犯罪、爆炸案件、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物品、收缴战果、缉捕会战及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等6项考核目标,实行逐月通报考核评比工作,通过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的形式,促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平衡发展,深层次解决枪爆隐患突出问题。
2014年8月22日,省公安厅组织召开约谈会,张韵声代表厅党委对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缓慢、目标考核落后的四个市县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并当场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10月30日前,被约谈的4市县公安机关要全面深化缉枪治爆专项工作,解决枪爆隐患突出问题。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市县公安局予以通报批评,对市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宋洪涛 田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