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重点领域改革多点开花 积极创新

18.05.2015  09:34

  本网拉萨5月16日讯(记者 张尚华 实习生 白玛曲吉)第一季度,全区各专项小组、各地市、各部门坚持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推进全民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地市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形成了上级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昌都市探索建立常态化维稳工作机制,制定预防和处置非正常上访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信访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市县乡村信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日喀则市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林芝地区制定加强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那曲地区开展青藏铁路那曲段护路联防工作调研。阿里地区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事故救援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制度。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昌都市实现全市法院各类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审核,积极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研,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试点。日喀则市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流程。山南地区启动司法体制、户籍制度改革调研,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林芝地区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及过错追究办法。

  国企改革方面。昌都市着手制定深化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推进市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国企改革试点,初步完成昌都康盛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山南地区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日喀则市制定工业企业发展激励暂行办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林芝地区鼓励和推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农牧区改革方面。林芝地区米林县出台扶持畜禽产业化发展、推广种植藏药材、农村经济合作社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山南地区制定2015年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要点,重点探索失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机制等。那曲地区班戈县建成全区第一个县级农村改革信息交流网。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拉萨市制定农村改革问题每周收集、半月通报、联合跟踪督查等制度。昌都市把农牧区支付环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推动助农取款点建设。林芝地区印发地区信贷指导意见,积极探索信用县乡、“双联户”等便农贷款方式,山南地区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信用县评定暂行办法。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拉萨市试点推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救急难”、儿童普惠型福利制度,积极探索福利机构公办民营模式;拉萨市曲水县公立医院试点“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日喀则市制定县级疾控中心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及其评价指标,督导考评各县疾控工作。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拉萨出台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完善强化重金属和风险企业精细化管理体系。昌都完善森林管护办法、造林管理办法。山南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阿里制定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考评制度、环境污染问责等机制,对环境考核不合格县实行“一票否决”。

  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方面。阿里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修改完善人大工委监督行署制度、人大工委审议意见监督办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调研制度等17项制度。拉萨城关区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积极构建妇女维权多元协调机制。日喀则、山南、林芝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地(市)实施意见。

  党建、纪检体制改革方面。拉萨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制度。昌都制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林芝建立村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和激励保障机制,制定村“两委”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日喀则启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