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驾驶电动车!这五人被海口交警查处曝光→
22.06.2022 14:5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6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刘某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228221976****1531
违法路段:金盘路与金星路路口
酒精检测值:158mg/100ml
姓名:吴某
车牌:海口A58653
身份证:4600041978****0217
违法路段:金盘路与金星路路口
酒精检测值:86mg/100ml
姓名:柳某龙
车牌:海口004225
身份证:4600211955****6273
违法路段:金盘路与金星路路口
酒精检测值:91mg/100ml
姓名:邓某禧
车牌:无车牌
身份证:4600041982****3839
违法路段:金盘路与金星路路口
酒精检测值:131mg/100ml
姓名:黄某相
车牌:海口148206
身份证:4600261997****1210
违法路段:金盘路与金星路路口
酒精检测值:20mg/100ml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2.06.2022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