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喝酒起纠纷 临高一男子竟抢人财物砸伤拦截保安
17.11.2014 16:53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酒吧喝酒起纠纷男子竟抢人财物
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临高男子王某强与工友在酒吧喝酒时,工友被他人不小心踩到脚,在要求他人道歉遭拒后,王某强竟持酒瓶逼迫他人交出钱包,在离开酒吧遭到保安拦截时又用酒瓶砸伤酒吧保安。近日,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王某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王某强是临高人,今年22岁。2014年8月3日,他和工友张某友等人在海口市南沙路南沙广场三楼的酒吧喝酒。同样在酒吧消费的冯某增不小心踩到张某友的脚。王某强和张某友要求冯某增到其桌子喝酒道歉,冯某增不愿意。王某强随后持酒瓶威胁冯某增交出钱包和手机,冯某增害怕挨打便把钱包交出。王某强拿了钱包离开酒吧时遭到冯某增和酒吧保安吴某天的拦截,王某强便用酒瓶砸向吴某天并将吴某天推倒,后王某强被群众控制。酒吧保安队长吴某童随即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从王某强身上缴获冯某增被抢的钱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375元。破案后,被抢的财物已退还被害人。
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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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4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