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赌资高达百万元 最高面临10年刑期
郭美美(资料图片)
备受关注的郭美美开设赌场案有了新进展。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发布公告,9月10日9时30分,东城法院第二法庭将公开审理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届时,法院还将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微博播报。而根据刑法规定,郭美美一旦获罪,将面临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案情
世界杯期间因涉赌被抓
2014年7月,正值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北京警方打掉了一个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
7月9日,北京警方抓获正在参与网络赌球的郭美美。5天后,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东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
“抽水”牟利数十万元
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3年2月,郭美美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
随后,郭美美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
经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今年5月21日,东城区检察院以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东城区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东城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5月28日决定对此案立案审理。
>>看点
同案身份即将被公开
当年因顶着“红十字会”的名衔炫富而一夜成名的郭美美,此前在公安机关坦白了她让红十字会无辜“躺枪”的事件始末,也牵出了其干爹王某等众多商人。但在郭美美案中,一同被起诉的赵晓来的身份一直未被公开。
此外,在此前公安机关的供述中,郭美美参与赌博最初是被其外籍男友带入赌场的,那么此次庭审中,其外籍男友的身份也应会被公开。
>>释法
罪名成立或被判10年
开设赌场罪是2006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六)设立的一个新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郭美美因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且金额获利数十万元,可能最高面临10年的有期徒刑。
■郭美美其人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经警方调查,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
系进修一年。毕业后成为“北漂”,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亲的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为炫耀和出名,郭美美在个人微博上把认证从“演员歌手”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发布豪车、奢侈品等照片,将与她本人无任何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