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管理局部署生态环保百日大督察工作
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树更绿了,花更美了。海口市启动迎接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以来,市市政管理局采取自查自改、巩固提升、建立机制等有效措施,把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
落实自查整改
不忘“回头看”
据悉,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精神,根据《海口市迎接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海口市市政管理局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为做好此次迎检工作,该局还成立了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据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共分为三个阶段:7月6日至7月30日为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9月15日至10月10日为建立机制阶段。
在自查整改阶段,该局要求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梳理工作情况,于7月10日形成台账及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第一、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未到位的采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强调各单位要依据职责,主动排查涉及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主动整改。
同时,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根据工作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督办任务,按督办清单进行现场督办并反馈情况。对督办问题跟踪跟进,确保见到整改成效。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加强督查督办,认真梳理汇总2018年至2020年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台账,并完善相关调阅资料。
积极巩固提升
突出问题“零容忍”
目前,该局的迎检工作已经进入巩固提升的第二阶段。在此期间,各单位要依据职责加强常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并对督查组移交的督察整改事项及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整改,不能立行整改的制定计划整改。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办,发现未及时办理督查组移交的督察整改事项及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存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此外,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将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督办辖区执法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跟踪跟进,确保整改见到成效。
探索长效机制
生态建设“党政同责”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该局将根据《方案》推进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理、破坏自然保护地、海水养殖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气代柴薪、六大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违规别墅清理整治和闲置地清理、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落实常态环境整治工作,包括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噪音污染、渣土车路面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污水直排偷排、河道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倒乱占、非法采砂及排水、市政项目监管等。
据了解,全市已成立4个渣土车专项整治小组。交警、交通、环卫根据各自职责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立案查处并下达现场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由属地执法队员签字生效,全市以龙昆南为界分为东西两片区域,分早、晚两个班次,每班次2个小组。
依据《方案》的下一步部署,在建立机制阶段,市市政管理局将根据省市督察反馈意见和指示要求,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特别是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