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级自然保护区未设管理机构

25.09.2014  10:07
      海南日报海口9月24日讯  (记者杜颖)生态,是一笔永远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今天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在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副省长何西庆代表省政府向大会报告了我省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

  何西庆介绍,我省自1960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尖峰岭热带森林自然保护区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了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自然景观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49个,总面积270.23万公顷。目前全省记录的野生及栽培的维管植物共计5860种,主要分布在吊罗山、五指山、黎母山、鹦哥岭等自然保护区,特有两栖动物11种,也主要分布在我省中部地区的自然保护区内。特别是我省特有的一些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在自然保护区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种群得到了恢复。

  针对省政府调查发现的问题,何西庆说,目前我省确实还有部分省级自然保护区没有设立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我省投入自然保护区的费用相对较少,导致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经费不足,部分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也相对滞后,基础 能力 薄弱。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态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较为突出。

  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组成调研组分赴我省10个市县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在调查中发现了自然保护区经费不足,四成多保护区存在规划空白,保护对象受到威胁,保护区林地遭到挤占,以及补偿不落实,大量林地至今未核发林权证等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