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

15.04.2016  16:43
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 - 海口网
来源: img.hkwb.net

    前两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