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企业泄露用户信息可吊销经营许可证

04.11.2015  08:29

  日前,国家邮政总局表示,快递实名制登记从2015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消息一出,引发各方争议。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这样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如何保证制度的实施?今天,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召开海南省2015年快递行业旺季服务保障新闻发布会,对海南省实施快递实名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寄快递,身份证号、手机号均需核实

  省邮政管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措施,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不少市民反映说这两天通过圆通、中通等多家快递寄包裹,发现大多数快递员并没有进行身份核对。对此,该负责人说,省邮政管理局将会对各快递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没有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的企业,将会进行相应处罚。

  如何进行身份核实?对此,该负责人说,核实寄件人身份信息,可通过现场核实寄件人填写的姓名与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姓名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有效身份证件也不仅仅局限于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均可。

  由于现在不少快递公司采取实名制登记的方式就是在快递单上留下身份证号,很多市民担心这样会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记者在QQ检索中输入“快递单”三个字,便可查到大量贩卖快递单信息的QQ群。记者了解到,一般购买一张快递单信息从1元到2.8元不等,如果成为会员的话,还会有优惠。

  为保障大家的个人信息安全,省邮政管理局要求各快递企业制定本企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省邮政部门一旦发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泄露用户信息的行为,将会严厉查处。“根据我国《邮政法》,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