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重要外宾来访须知
办事项目:邀请重要外宾来访
办理机构: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受理部门:国际交流处
受理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638室
联系电话:65381543 传真:653423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一、申办范围
根据外事管理工作规定,邀请以下人员来访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
(一)外国政党领导人,外国参、众两院议长、副议长、议员,外国政府副部长级以上官员,重要王室成员;
(二)外国已卸任的国家元首、副元首,政府首脑、副首脑,参、众两院议长,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和联合国秘书长等官员以及少数在国际上仍具有重要影响的卸任政界人物;
(三)外国地方政府副省级以上官员;
(四)外国驻华大使、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及其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等。
二、申办程序
三、申办材料
主办单位需向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上报拟邀请重要外宾来访的请示。请示用单位标准文件纸打印,要有“文号”和“签发人”。请示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请示格式见附件范本):
(一)请示正文内容应包括:
1. 拟邀请人员姓名、国籍、职务
2. 邀请来访的背景、性质和目的
3. 拟以何人或何单位名义邀请
4. 拟安排来访的时间
5. 来访期间拟安排的主要活动
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来访费用等)
7.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请示附件包括:
1. 主要来访人员名单(中外文,含姓名、职务、国籍等,按礼宾顺序排列)
2. 初步日程安排或活动方案
3. 邀请函代拟稿
4.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必要,需提供主宾个人简历、外方单位的背景资料、双方以往交往情况、往来信函等)
四、办理承诺
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复后,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主办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上报的请示中涉及的内容有任何变化须第一时间通知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相关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