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遭遇工伤赔偿难 工会法律援助来帮忙
“真的很感谢!要不是你们帮忙,这赔偿金还不知道要拖多久!”日前,湖北来琼务工的青年农民工袁某顺利拿到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伤赔偿金5万元,激动地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省职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王君说道。在这之前,他曾因为一起工伤事故引起的劳动争议而一筹莫展。
2015年10月8日袁某入职海口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担任维修技师,2015年12月13日,袁某工作时左手中指不幸被汽车发动机皮带压伤骨折。由于该公司未为袁某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发生后,袁某多次要求公司解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等问题,但均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和拒绝,既不按规定为袁某补签劳动合同、补交社保、申请工伤认定,还拒绝承担袁某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无奈之下,2016年5月袁某来到省职工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寻求工会法律援助。省职工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本着农民工工伤赔偿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优先受理和优先指派原则,按法律援助制度当场受理了袁某的申请,并由省总工会公职律师、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张红伟和王君代理此案。
张红伟和王君及时约见袁某详细了解案情情况,指导袁某收集证据材料后,张红伟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和袁某现有证据向其解释:按照一般程序,劳动者要拿到工伤待遇赔偿,要历经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赔偿等系列程序,历时估计也要两至三年之久,在此过程中还有可能发生其他实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袁某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项协商解决。在听取建议后,袁某决定采纳并在仲裁阶段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仲裁庭审过程中,我方通过事先认真分析对方答辩材料中的漏洞和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向仲裁委阐述了代理意见,争取在调解中为袁某就工伤待遇赔偿数额博得有利筹码。仲裁开庭审理后,在省仲裁委的组织下,我方多次与仲裁员交流意见并多次找时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最终于2016年12月9日,在省仲裁委的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该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袁某工伤赔偿5万元。日前,袁某开心地表示终于顺利拿到赔偿金,终于能过个安心年了。如今,袁某也已经开始了新的工作,一起劳动争议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自2014年9月揭牌以来,省职工服务中心通过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强化法律援助宣传、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审理程序,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采用专职工作人员、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固定坐班和省总机关干部工作日轮流值班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畅通快捷的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止2016年12月,省职工服务中心共接待职工来电来信来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办理法律代书、代理仲裁(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158件,受援人数216人次,为职工挽回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258650元。同时确认劳动关系86余件,用于职工补缴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