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简化小额遗产办证程序 2万元以内遗产继承简单快捷
原标题:绿色通道简化小额遗产办证程序
2万元以内遗产继承简单快捷
父亲去世,母亲年老行动不便,父亲留下的一笔2000余元存在银行里的钱需要继承,8月28日上午,来自儋州市雅星镇的陈先生来到海南省儋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人员很快就帮他办好了。海南省为小额遗产(动产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的继承公证申请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大大优化了办证程序。
海南省公证协会今年5月28日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意见》(琼公协[2014]5号)。该指导意见对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动产(如存款、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股票账户内的资金、各种低保补偿等)的继承,大大简化了办证程序。
自从该指导意见下发到全省21家公证处执行以来,全省已受理该类公证书近1000多件。8月28日,是《公证法》颁布9周年纪念日,记者随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公证协会到儋州市公证处现场采访,目睹公证员为前来办理小额遗产公证的当事人办证,了解了办理小额遗产公证的程序。
海南省儋州市公证处公证员黄骅介绍,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有着一套极为严格的程序。按照遗产继承的普通程序,陈先生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和死者遗留的财产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全部到场,填写申请表;公证员还要一一制作询问笔录和对相关证明材料逐一进行核实,程序比较繁琐。现在公证处承办公证员根据《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意见》的规定,对陈先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询问了申请人陈先生,同时进行最低限度的核实后,认为陈先生的陈述和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疑义。
承办公证员根据死者符某的实际情况,草拟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让陈先生转交给他的老母亲和四个子女,要求他们在当地村委会的监督下,亲自签署并加盖村委会的公章后送交公证处,省去了他们亲临公证处办理的诸多麻烦。
通过以上简化程序,大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办证成本,提高了办证效率,实现了公证的“二少一短”(申请人少、提供材料少、办证时间短),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记者王龙风通讯员吴如君史慧敏)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