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西部逾百名陪审员受训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
中新网儋州6月10日电(记者 付美斌)1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南二中院)授训辖区人民法院陪审员160人,让其充分掌握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更好地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工作服务。据悉,海南二中院辖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达217人。
当日,海南二中院在该院举行辖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培训班暨法院开放日活动。2008年12月挂牌成立的二中院,下辖海南西部地区儋州、洋浦、临高、乐东、东方、昌江、白沙7个市县区基层法院。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透露,近三年来,辖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15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1.5%。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另外,《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来自儋州市民族中学的黎秀奎,已连续五年在儋州市人民法院担任陪审员,他颇有感触:“老百姓对法院工作不了解,心存敬畏,我们陪审员起了一个宣传法院工作,搭建桥梁的作用。”黎秀奎说,他在民族中学担任政治教学,上课时常会讲到自己参加审理的案件,还向学生讲到法院、以及陪审员的工作,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王萍表示,目前,海南二中院辖区法院已基本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今日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都是经过严格的程序产生,并由当地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的,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学历高、综合素质强;有的是在基层工作多年、特别擅长民事调解工作的基层干部;有的是实践经验丰富、已形成自己独特工作方法的人民调解员。
王萍认为,作为人民陪审员,大家都来自各行各业,具备各类专业性知识和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官在这方面的不足,有利于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同时,大家大多数又是在群众中比较有威信、有威望的,经过推荐、选拔参加到审判中的,能够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更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信任感,增强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从而更好地树立起司法权威。另外,在合议庭中,陪审员的长项不在于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是善于从普通大众的角度衡量是非曲直,从生活经验、情理和道德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这恰恰能够弥补法官局限在法律技术层面上处理个案的不足。尤其对于情理交织的复杂案件,能够使合议庭更加客观、全面地分析事物,集中群众智慧,找出于情于理于法兼顾的解决方案,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