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确保纳入危改贫困户搬新房

02.11.2016  00:06

      11月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以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

      通知要求,对已纳入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农户,各市县要抓紧落实资金,组织农户马上按村庄建设规划开工建设。

      对属于2016年脱贫攻坚脱贫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住房未纳入2016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范围,但按照要求核定为D级或C级潍坊的,市县政府危房改造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农户按村庄建设规划开工建设或修缮,补助资金由市县政府、财政局、扶贫办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保证今年底前竣工,确保搬新房过春节。

      此外,通知还要求及时拨付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户开工建房打地基时,按审批补助额度的50%至80%下拨补助资金,余款待验收合格后拨付。

      住建部门要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已竣工房屋抓紧组织验收,并及时下拨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