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违法行为“站台”、骗取国家补偿款……海口通报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0.09.2019  10:21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9月29日,海口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

      一、秀英区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传奋不作为乱作为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损失等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李传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共计261万元,在砂场监管、采砂许可和工程项目承包等方面,为海口某及土石方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对该公司超时越界超量开采河砂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行政处罚,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损失。2019年2月,李传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发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环境遭受污染问题。 2016年12月,孙发技在复核辖区内3家石材加工厂申请环保备案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审核企业报备材料,未发现环评报告中存在重大问题,就做出“拟同意”的复核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致使区环保局通过以上3家石材加工厂的备案并发放排污许可证,3家企业在环境生态红线内非法排污长达数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月,孙发技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林仕锋、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不正确履职致使非法挖矿破坏环境问题。 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林仕锋在任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滥用职权,对甲子长昌煤矿地区非法采矿行为予以关照,并多次泄露执法信息,收受好处费共计26万元。2009年4月至2018年3月,邢增能在任甲子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为甲子长昌煤矿地区多家砖厂和采矿团伙提供“保护”、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1.5万元。2019年5月,林仕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6月,邢增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美兰区蓝天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专职管理人员陈学娟虚构土地文件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6年,陈学娟负责收集美兰区龙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户资料,并办理土地赔偿相关审批手续,其利用工作之便,伙同征地工作组人员邹某明等人与龙岐村村民谢某盛(均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将该村集体所有两块土地虚构成个人宅基地进行征收,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458.5315万元,陈学娟个人分得109.5万元。2019年7月,陈学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有的利用手中职权,为违法行为“站台”;有的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环境污染;有的甚至提供“保护”,致使国家资源受损;有的借机伪造文件,骗取国家补偿款。这些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设身处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专项整治中。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对群众利益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着力解决扶贫领域、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既整治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解决突出的个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困难解决在群众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整治重点,紧盯民生领域,坚决查处漠视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