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一男子透支信用卡拒不偿还 最后还了钱被判缓刑
09.12.2014 17:1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昌江一男子透支信用卡3万多元拒不偿还
最后还了钱,被判缓刑
今年23岁的昌江黎族自治县男子林某强,委托他人帮忙伪造车辆信息和收入证明,申请信用卡后透支35997.77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偿还。近日,龙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法院查明,2012年4月16日,林某强委托钟某某(另案处理)制作伪造的车辆信息及虚假的收入证明,在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阳光商旅信用卡,并从2012年5月11日开始使用该卡,以消费、取现等方式多次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林某强拒不偿还所透支款项。截至2014年6月10日,林某强累计透支本金35997.77元,利息5339.46元,滞纳金5998.69元,共计47335.92元。2014年7月7日,林某强偿还了信用卡透支的全部欠款。同年7月18日,林某强到公安机关投案。
龙华区法院认为,林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本金35997.77元,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林某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林某强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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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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