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女教师违规补课被处理 喊冤称只收了食宿费(图)

21.10.2015  12:58

      原标题:违规补课被处理女教师喊冤 事发儋州那大第十一小学 教育局回应正重新调查

(图文无关)

      9月下旬,当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女教师陈芳莲接到儋州市教育局以违规补课为由,对其作出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学校等处罚的处理决定时,感到非常不理解和难以接受。

      据了解,第十一小学一直没有宿舍和食堂,学生人数又逐年增多,一些忙于事业的家长纷纷将孩子寄宿在老师家中。老师收取一定费用负责孩子食宿问题,顺便在学生做作业时给予辅导。10月20日,几位学生家长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并没有交过补课费,并担心没有老师的照看,孩子今后的食宿问题该如何解决。

      对此,儋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接到学生家长反映情况,并已启动重新调查程序。

      女教师:收取食宿费,并未收补课费

      20日上午,记者看到了陈芳莲手中拿到的儋州市教育局对她的处理决定,上面显示:经查实,陈芳莲曾于2015年4月参与补课被儋州市教育局查处,处分期间不思悔改又顶风违纪继续招收学生食宿和补课。那大镇第十一小学个别教师顶风补课,屡禁不止,多次被学生家长投诉,对此该校校长陈迎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依据相关规定,2015年9月25日,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陈芳莲作出:降低岗位等级,调离那大镇第十一小学,扣发其2015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的处罚,并对那大镇第十一小学校长陈迎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陈芳莲承认,她的确收了10个学生一学期每人4000元的费用,但这些费用是这些学生一学期在她家里的食宿费,作为老师,看到孩子作业中遇到问题,肯定会上前辅导,而并非教育局所认定的违规补课,因此认为教育局的处罚不公。

      校长:学校无食宿条件导致学生在校外食宿

      校长陈迎因为陈芳莲等教师补课也被教育局作出处理。陈迎告诉记者,第十一小学是原那大机械厂小学和那大糖厂学校于2010年合并成的一所完全小学,是一所农场与企业改制后合并的学校。由于历史原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很落后,学校一直没有学生宿舍和食堂。近年来,学生人数增多,学校只能告知学生家长自己解决住宿问题,或投靠亲戚朋友,如果亲戚朋友是教师也可以。

      陈迎还介绍,学生在教师家食宿的现象已存在多年,且并非第十一小学独有,今年初教育局还曾对学生在校外食宿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登记,所以他也认为这是教育部门的一种默认,但没想到教育局却认为这种现象属于违规补课,而且还作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