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公车私用、违规报销、公款吃喝购物……琼海一公司原法人代表被纪委通报
22.09.2021 12:47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近日,琼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琼海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经理司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年和2019年中秋节前,琼海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原法人代表、经理司耿先后两次收受管理对象张某某的购物卡2张,面额共计1500元;2012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间司耿长期公车私用,并违规报销费用10985元;2019年3月9日司耿在未制定活动方案、预算,也未向上级报备的情况下,组织供销公司职工及家属以“三八”妇女节活动的名义前往海口游玩。该活动违规报销油料费、门票费、餐饮费等共计3209元;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司耿在未向琼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报备审批的情况下,以节假日补助、年终补助和其他补助的名义,违规向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13778元,其中司耿本人领取18778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期间,供销公司以抵扣租金的形式用公款违规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共计73100元,其中司耿领取13200元;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为与上级单位琼海市供销社搞好关系,司耿以抵扣租金的形式用公款违规购买的购物卡赠送给市供销社的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8700元;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司耿担任供销公司经理期间,供销公司组织工作人员聚餐5次,用公款吃喝和购买烟酒共计7232.3元。
司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7月6日,中共琼海市纪委给予司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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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021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