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有政策性住房不能一退了之

07.04.2016  16:10

  去年,阿光(化名)向省住建厅举报海南中学一教职工阮某在1994年已购买海南中学一套教工福利房后,其妻子何某于2001年又在某单位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经调查核实,何某家庭多购买政策性住房情况属实。>>>点击查看相关新闻

  政策性住房比市场商品房价格优惠,是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配套福利之一,为防止政策性住房申购过程中存在不当操作,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纪律、规矩、界限,海南省也早在2013年就明文规定将对违规申购政策性住房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报道中阮某及其妻子违规多购政策性住房被查证属实,让人颇为惊讶,其是如何层层过关最终申购得政策性住房的呢?

  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关于制止和纠正住房制度改革中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准多占住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夫妻双方,原则上只能按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购买一套公有住房或参加一次集资合作建房……凡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不按房改规定实行超标加价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可见,阮某一家能申购成功多套政策性住房,肯定是有关部门的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漏洞,被钻了空子。

  从报道披露的细节可以看出,事情发展到现在至少存在如下诸多疑点,其一,何某家庭为何能够多购政策性住房?相关部门是如何审核把关的?其二,既然中央和省里都作出了相关规定,职能部门有没有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坚守政策的严肃性?其三,假如不是有人举报,阮某家庭多购政策性住房的恐怕还不至于这么快被曝光,那么,还有多少类似的情况存在?到底是没发现还是一直被藏着掖着?

  尽管住建部门已经明确表态将要求阮某退回多购政策性住房,能否执法到位大家自然都紧盯着,但显然不能仅止于一退了之。一来,各个环节如何审查把关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必须查清责任主体,严肃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来,违规申请并获批政策性住房的,还有没有漏网之鱼?有多少没退的?必须举一反三,对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合规性进行一次全面起底调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不如此如何确保惠民政策不走样,政策性住房沦为极少数人的福利?(高谭)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