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鳌机场进出场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博鳌机场进出场路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博鳌机场进出场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博鳌机场进出场路工程位于琼海市境内,起于拟建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终点,终点在现状东线高速公路十八坡互通立交附近。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邮编:570204
电话:0898-65238378
联系人:张海舰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1003室 邮编:100013
电话: 010-5827896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曹广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
⑶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
⑷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⑸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⑹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限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