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纳未成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 万宁这家酒店被罚款1万元

05.07.2021  11:48

  7月5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接纳未成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近期,万宁和乐杰隆酒店被罚款10000元。

  据介绍,3月30日23时16分至23时50分,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旅文执法大队依法对位于万宁市和乐镇三角路南侧42号的万宁和乐杰隆酒店KTV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308包厢涉嫌接纳一名未成年人张某某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该包厢共消费80元。

  调查结果显示,4月9日,万宁市公安局出具证明,证实张某某属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万宁和乐杰隆酒店现场负责人陈某珍对接纳未成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予以确认。

  商报记者注意到,万宁和乐杰隆酒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的规定。 6月2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万宁和乐杰隆酒店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