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就砍你!”为帮朋友讨回1200元借款,“义气男”潜逃7年后落网

25.11.2019  19:53

    为了帮朋友讨回1200元,湖南省张家界市男子朱某锦与同伙在海口买了两把砍刀向借款人覃某向挥去,覃某向受伤,朱某锦潜逃7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朱某锦于今年9月15日落网,近日在海口受审。

      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初,被害人覃某向向向某(另案处理)借了人民币1200元,后经向某多次索要,覃某向均未有钱偿还。2012年5月4日下午,向某、吴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朱某锦合谋去找覃某向要钱,并商议由吴某开车接应,向某和朱某锦负责叫覃某向还钱,如不还钱就拿刀砍覃某向。后三人一起到海口市海秀东路鑫源温泉大酒店的路边买了两把砍刀用于作案。20时,吴某开车送向某、朱某锦到海口市五指山路的超时代网吧找到覃某向。当得知覃某向没有钱偿还时,向某、朱某锦便持刀砍覃某向,并在将覃某向的手臂及后背砍伤后逃出网吧,乘坐吴某接应的汽车到海口新港,乘船逃离了海南。

      吴某后来将向某、朱某锦用于作案的砍刀丢弃在路边的花池中。经鉴定,覃某向伤及左肘部致左肱骨下段骨折,背部形成长条缝合口,所受损伤属轻伤。

      潜逃7年后,2019年9月15日,朱某锦被抓获,并临时羁押在慈利县看守所,同年9月23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