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罚过海车辆或司机货主私带废旧电池过海行为
琼州海峡是交通运输部“四区一线”重点监控水域之一。针对海南屡屡出现省际客运车辆隐匿乘客逃票过海,以及货主、司机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过海发生自燃起火等现象,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省际客运车辆、过海车辆的监管,对私自挟带废旧电池的车辆,将依法查扣并从严从重处罚,这是南海网记者11月11日从省交通厅获悉的。
私自携带废旧电池过海发生自燃事故
“小轿车进入家庭的势头有增无减,电动自行车也在岛内广泛使用,由此产生了大量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属于危险品,这些废旧电池上船过海,如果没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在船舱里发生自燃,后果将不堪设想。”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颇有忧虑。
目前,海南还没有处理废旧电池的工厂,每年都有大量废旧电池不作任何处理就通过琼州海峡运输出岛。一些货主或司机缺乏安全常识,甚至为了一些利益,私自将废旧电池挟带在其它货物中运输过海,安全隐患很大,仅今年4月1日和5月20日,在广东省徐闻县高速路就发生两起因过海车辆私自夹带废电池自燃起火事故。今年10月中旬,海口秀英港待渡场也发生过一起过海车辆私自夹带废电池自燃事故。
“不论是省际客运车辆隐匿乘客逃票过海,还是一些车辆私自将废旧电池挟带在其它货物中运输过海,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反映出少数司乘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差及车属企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海上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周文雄表示。
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过海将从严从重处罚
为有效处置废旧电池存储运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与省安监、环保部门协调,加强对废旧电池处置和管理,加大禁止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过海宣传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求省港务公安、海峡办协助港口企业加强对过海车辆的检查,依法查扣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运输车辆,从严从重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明确要求,省际客运车属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强化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全面检查所属客运车辆行李舱等内设空间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立即停班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和3G视频监控系统,强化车辆运输动态监控,确保空车上船过海;港口企业要加强过海车辆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处理。
同时,省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省际客运车辆的监管,加大稽查力度,在港口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依法从重处罚违规车辆。同时,致函和海南开通省际班线的省份,从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车辆行李舱设施要求、GPS动态监控等方面对加强对省外省际班线车的监管,加强对省际客车辆的稽查,确保运输各个环节安全畅通、规范有序。
此外,港口企业要加大对过海车辆检测力度,发现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车辆要及时通报省港务公安部门处理,妥善处置废旧电池存放问题;设立明显标牌、标识,提醒示过海货主和司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实施救援,把事故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李晓梅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