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三轮车违法载人致4死13伤 交警:货车载人危害极大
2015年7月12日16时许,当事人王某某驾驶一辆琼D号牌的时风牌三轮汽车,车上载有16名工人,从白沙县城往南开乡方向行驶,途径南开乡南妹二桥路段时(牙南线14KM+300M处)车辆偏右碰撞护栏,翻下桥下,造成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3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白沙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主要领导,交警、消防、120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处理事故。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富林立即批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死者善后及伤者治疗工作,尽快准确调查事故原因。交警总队陈鸿飞总队长等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目前,伤者已得到妥善治疗,死者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据初步调查,该起事故属单方责任事故,事故车辆存在违法载人、山区道路行车操作不当等明显违法行为。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醒:三轮车、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因为这些车辆稳定性能差、安全隐患大,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被人们称为“马路主要杀手”,请农民朋友切勿乘坐。同时,提醒这些车辆的车主、驾驶人或雇用人和单位,如果让他人乘坐这些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驾驶人将要承担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交警还提醒:山区道路行车,由于坡陡、弯急较多,视线经常被遮挡,无法预料到前方可能存在的危险。当车辆接近坡顶或者弯道的时候,一定要降低车速,尽量靠路右侧行驶,以便在遇到危险时能及时处置。
车辆进入山区道路后,要特别注意“连续转弯”标志,并主动避让车辆及行人,适时减速和提前鸣喇叭。在通过山区道路弯道时,要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临近一面临崖弯道,必须提前降低车速,同时应尽量避免靠临崖一侧太近。
下坡时由于惯性作用,车速会越来越快,应及时根据坡道情况减挡行驶,充分利用发动机制动控制车速,千万不能高速行驶或踏下离合器踏板滑行,更不能空挡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