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05.01.2016  12:25

  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现将文件转发给您们(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1.要求各学院(系)及研究机构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并遵照执行。

2.需要纸质版文件的部门请来科技处领取。

附件: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文件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