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转卖生病嫂子给工友 构成拐卖妇女罪获刑
01.11.2014 16:52
本文来源: 海口网
哥哥发现花钱买来的媳妇有病,医治很久未好转,欲再次转卖。小妹夫妻把嫂子转卖工友,获报酬2000元,被判拐卖妇女罪。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方某(已另案处理)2013年花钱从广东买来一名姓薛的女子做老婆,买回来以后发现薛某神志不清。方某想花那么多钱好不容易娶到老婆,不能眼看她生病不管,于是就带她到医院治疗。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仍不见好,就想把她再次转卖。
2013年12月26日晚,方某打电话给在广东恩平打工的妹妹方某花,想请她帮其寻找买家。次日,方某花将哥哥准备贩卖薛某的事告知了一起工作且为单身的工友邓某。邓某表示愿出1.5万元买来做老婆。
2014年1月3日,方某将薛某从云南带至广东,妹妹方某花及其丈夫黄某将薛某接至家中。当天下午,根据邓某的指示,夫妻二人租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将薛某带到了恩平市某市场。邓某当场将1.5万元给了方某花夫妻。事后两人将钱交给了哥哥方某,方某从中拿出2000元作给他们的报酬。
2014年1月6日,邓某报警称其向工友方某花夫妇买了一名妇女做老婆,之后发现这名妇女头脑不正常,怀疑是被工友拐卖的。民警在邓某的带领下将涉嫌拐卖妇女的方某花夫妇二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花、黄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判决被告人方某花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黄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本文来源: 海口网
01.11.2014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