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乘用车能够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零关税”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正面清单管理,以清单税号为准。首批《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包含100项8位税号商品,其中车辆类63项,包含客车、货车、牵引车及挂车等。
政策实施以来,业界持续关注国内热销的几种乘用车型是否在政策清单范围。结合业界关注,我们梳理了相关车型应归入的商品税号。
一、乘用车的概念
(1)乘用车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注:乘用车的座位只有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4.5.2“乘用车乘坐人数核定”规定的对成年乘员座位空间的要求,才能核定为座位。
乘用车乘坐人数核定:
a)前排座位按乘客舱内部宽度(系指驾驶员两侧门窗下缘,并在车门后支柱内侧量取)不小于1200毫米时核定2人,不小于1650毫米时核定3人。
b)除前排座位外的其他排座位,按座垫中间位置测量的乘客舱内部宽度,在能保证与前一排座位的间距不小于650毫米且座垫深度不小于400毫米时,每400毫米核定1人。
(2)国家标准相关文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认监委关于发布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公告〔2020〕8号);
☆【中文标题】《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标准号】GB/T15089;
☆【中文标题】《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号】GB7258-2004;
☆【中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乘用车类别及代码》,
【标准号】QC/T775-2007。
二、乘用车型的归类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海关归类有一套系统的规则,在对货物的分类、商品的描述上会与日常生活或是行业惯例有所不同。下面以仅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且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小轿车(税号8703.2361)、越野车(税号8703.2362)、小客车(税号8703.2363)、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税号8703.2369)为例来介绍下各种乘用车型的归类(其他排量乘用车归类也可参照)。其中,前述税号第八位的“1”、“2”、“3”、“9”分别代表车型类别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其他。
(一)小轿车。
归入8703.2361(该税号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的小轿车是指具有如下两项技术特性之一的乘用车,但越野车除外:
1.1车身结构为三厢式车身。
1.2车身结构为两厢式车身,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a)座位数不超过5座,座椅(含可折叠座椅)不超过两排且无侧向布置;
b)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
c)车长不大于4500毫米。或者车长大于4500毫米,但不大于5000毫米,且车辆处于整车整备质量状态下,车顶外覆盖件最大离地高度不大于1600毫米。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后面的空间具有供各人乘坐的固定座位,并带有安全装置(例如,座椅安全带或安装座位安全带的定位点和配件),或具有固定的定位点和配件,以备安装座椅和安全设备;这些座椅可以是固定的、折叠的或可从定位点移走的;
2.沿车厢两侧带有后窗;
3.在车厢两侧或后部具有带窗的滑动式、外掀式或提升式车门;
4.与乘客区间相连的整个车厢内部具有装饰精致、配置舒适的特征(例如,配置地毯、通风设备、内部照明和烟灰缸等)。
(二)越野车(4轮驱动)。
归入税号8703.2362(该税号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的越野车,应同时具有如下各项技术特性:
1.车身结构为两厢式车身;
2.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门之后。
3.至少有一个差速锁止机构或至少有一个具有类似作用的机构。单车计算爬坡度至少为30%,此外还必须满足下列六项要求中的至少五项:
(1)接近角≥25°;
(2)离去角≥20°;
(3)纵向通过角≥20°;
(4)前轴离地间隙≥180毫米;
(5)后轴离地间隙≥180毫米;
(6)前后轴间的离地间隙≥200毫米。
4.前轴和后轴均应具备驱动功能。
一般具有的车内特征同小轿车。
(三)小客车(9座及以下)。
归入税号8703.2363(该税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的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是乘用车的一种,其座位在9座及以下,应具有如下两项技术特性之一,但品目87.05车辆除外。
1.车身结构为一厢式车身;
2.车身结构为两厢式车身,除轿车、越野车以外的其他非专用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包括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不归入本子目。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后面的空间具有供各人乘坐的固定座位,并带有安全装置(例如,座椅安全带或安装座位安全带的定位点和配件),或具有固定的定位点和配件,以备安装座椅和安全设备;这些座椅可以是固定的、折叠的或可从定位点移走的;
2.其他车内特征同上述小轿车、越野车。
(四)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
不符合前述三种乘用车型技术特性的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归入税号8703.2369(该税号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
三、车型举例
(一)丰田雷克萨斯LM300h。
车辆部分参数:
长*宽*高(毫米):5040*1850*1945;
车身结构:两厢式车身;
接近角(度):14.9;
离去角(度):17.7;
发动机排量(毫升):2494;
驱动方式:全轮驱动;
能源类型:油电混合。
该车型属于中大型MPV(Multi-PurposeVehicles,多用途汽车),从参数可以看出,该车为两厢式车身,且长度已超过5000毫米,不符合小轿车的归类标准。接近角及离去角度数不满足越野车归类要求,能源类型为油电混合,发动机排量为2494毫升,符合《税则》税目87.03及其子目8703.40的商品描述以及本国子目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号8703.4043(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能够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
(二)奔驰GLE350(两驱版)。
车辆部分参数:
长*宽*高(毫米):4935*2157*1795;
车身结构:两厢式车身;
驱动方式:后轮驱动;
悬架种类:钢制悬架;
接近角(度):25;
离去角(度):24-25;
有无差速锁或类似机构:有;
发动机排量(毫升):1991;
能源类型:汽油。
从参数可以看出,该车为两厢式车身,长度在4500-5000毫米之间,但车辆处于整车整备质量状态下,车顶外覆盖件最大离地高度高于1600毫米,不符合小轿车的归类标准。车辆的驱动方式为后轮驱动,不满足越野车归类要求,能源类型为汽油,发动机排量为1991毫升,符合《税则》税目87.03及其子目8703.23的商品描述以及本国子目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号8703.2343(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能够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
(三)福特猛禽F-150。
车辆部分参数:
长*宽*高(毫米):5910*2192*1992;
承载人数:5人;
车身结构:该车为四门双排座,轿厢后部有一个独立的敞开式载货区域;
发动机排量(毫升):3497;
重量:车辆总重为3198公斤,整车整备质量为2682公斤;
驱动方式:四轮驱动。
该车为四门双排座,可乘坐5人,轿厢后部有一个独立的敞开式载货区域。车辆总重为3198公斤,整车整备质量为2682公斤。根据该车辆整体特征、相关乘坐舒适性设备及载客、载货重量,依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的规定,以及归类决定D-1-0000-2017-0085,该车辆应归入税号8703.2419(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范围内,不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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