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路怒”开斗气车撞车后自称受害者不愿赔偿

06.07.2015  10:19

    【原标题】 他“路怒”开斗气车撞车后还拔掉人家车把 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迟迟不愿赔偿,还自称是受害者

      男子“路怒”开斗气车,撞车后还狠狠拔掉人家车把,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还迟迟不愿赔偿。说起这事,事故另一方谢小姐是既气愤又无语。

      据谢小姐介绍,6月13日中午2时许,她开车载着小孩从海医附属医院出来后准备回家。上了龙华路后不久,发现旁边一辆车正在使劲挤她,试图想变道插过来,见路上比较堵,谢小姐就没让,继续往前开。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谢小姐惊呆了。

      “他可能生气了,从非机动车道超到前面之后,一下子朝我的车撞了过来。”谢小姐说,“这还没完,对方撞车之后,还不肯罢休,下了车后居然冲过来把我的车把狠狠拽了下来,丢在我身上。”

      “撞了我的车,还那么凶,太恐怖了!”谢小姐说,当时她和车上的孩子都被对方司机的过激举动给吓哭,对方居然还要打她,所幸当时有热心市民制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见对方如此过激,谢小姐赶紧通知丈夫和打电话报警,交警来后,建议双方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他当时同意了,可我们到了快处那之后,对方却迟迟没露面,打电话也不接,又报警后他才出现。”谢小姐的丈夫廖先生说,“当时交警认为他故意损坏我们车,所以准备把这事移交给派出所,他就向我和交警求情,说愿意承担车损费用,我们才算了。”

      “哪知道到了4S店,一听说修车要四五千块钱,他又反悔了。”廖先生说,半个月过去,他们等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事故认定书认定是他负全责,可我们带着这份事故认定书去找他,他不仅不愿赔,还和他老婆辱骂我们,实在太过分了。”

      记者从廖先生提供的一份7月2日由海口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上面确实认定,这起事故甲方丁某负全部责任,须承担乙方谢小姐的车辆维修费。认定书上,甲乙双方都签了字。

      为何事故认定书都认定其负全责,丁某还是不愿赔偿呢?

      “我们才是受害者,我们被人敲诈了。”对此,丁某和妻子的解释让人听了是一头雾水。

      记者问其为何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丁某的解释更是让人苦笑不得:“我是看交警忙,所以签了。”

      丁某的妻子还称,“当时我在车上带着孩子,送孩子去考试,很着急,她先刮了我们的车,把后视镜都刮掉了,就要跑,所以我们生气就追上去,拦住她的车,她又撞过来了。”

      对方喊冤不愿赔偿修车费,称是谢小姐有错在先,对此,谢小姐觉得又可笑又可气,“他老婆当时根本没在车上,车上也没小孩,说我先刮他的车,之前又没见说,现在说了,又拿不出证据,这不可笑吗?”

      负责处理此事故的交警也表示,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认定甲方丁某负全责,如果甲方不肯赔偿,乙方可以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