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出租车司机未按表计费被公司开除

01.12.2014  19:42

      原标题:一的哥未按表计费被公司开除

      海口秀英区法院:出租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

出租车计价器(资料图)

      曾平原是海口一名出租车司机,曾任职于海口某电召出租车公司。今年5月,出租车公司通过监控系统发现曾平在营运的过程中未按表计费,遂对其作出开除的处理。曾平不服出租车公司的处理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裁决该公司对曾平作出的开除处理决定违法,并要求该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出租车公司不服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随后将曾平告上了法庭。11月12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的哥未按表计费,公司将其开除

      海口某电召出租车公司于2013年12月在海口工商局注册成立,运营模式为“公车公营”,即由公司购置车辆后招聘司机,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由司机驾驶车辆运营,运营收入归公司所有,扣除毛利润后,驾驶员领取基本工资、提成及分红。曾平从2014年1月1日进入该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曾平日常驾驶车牌号为琼A4×××5的出租车,月基本工资1335.2元。此外,电召出租车公司另向曾平收取合同履约金2000元、车辆财产保证金10000元及对讲机押金500元。

      5月16日下午,该出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车辆监控系统发现,在当天16时35分59秒至16时42分15秒期间,由曾平驾驶的琼A4×××5出租车载有客人但未按表计费,工作人员同时发现,在公司调度中心派车记录中曾平未进行备案。出租车公司立即通知曾平暂停工作等候公司处理。5月22日,出租车公司对曾平作出开除的处理决定并公告。两天后出租车公司将该处理决定通知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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