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298辆公务车张贴“身份证”接受监督

27.05.2014  13:53

  记者昨天从陵水纪委了解到,陵水298辆公务车近日都贴上了公务车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陵水此次张贴统一标识的车辆包括该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以及公、检、法等单位的执法执勤车辆。公车标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印制,标识为正方形的纸质粘贴标识,其正面为红底黑字,印有“陵水县xx(单位名称)公务车、车牌号及监督电话”字样,要求张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陵水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县车编办”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对实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制度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个人和单位,将进行责任追究。

  此外,陵水对公务车使用管理实行“三严禁一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所有公车不得用于参加婚丧嫁娶,接送配偶、子女、亲属上下班及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借,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公车;实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制度,统一安排的值班车应报车辆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书面批准,并报县总值班室备案。(孙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