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6.12.2014  13:03
 1

  海南汽运物业公司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4年中秋节期间,海南汽运物业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和行政领导班子碰头会研究决定,以“中秋节职工福利”的名义,用公款49700元购买了64张购物卡发放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2014年12月,公司党总支书记李金恒和总经理李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屯昌县屯昌中学违规发放端午节礼问题

  2013年6月,屯昌中学校长陈守川先后组织召开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议,以“端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名义,共用公款53768元购买了286盒粽子发放给该校教职工(含退休人员)。2014年11月,陈守川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

  屯昌县就业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王运清任屯昌县就业局局长、县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期间,以“周末加班补贴”名义,从该局职业技能鉴定费中违规为23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共计32500元。2014年10月,王运清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4

  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滥发补贴问题

  2013年1月,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校长陈弹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以发购物卡的方式给全体教职工发放补贴,共用公款64050元购买了64张购物卡发放给全体教职工。2014年10月,陈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海口市沿江中学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8月,时任海口市沿江中学(现为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分校)党支部书记刘大胜和时任校长李永德组织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以及全体教职工会议,决定以“考察学习”的名义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2013年8月22日至25日,沿江中学组织包括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教职工39人,前往海南霸王岭、尖峰岭和琼海市公款旅游。2014年11月,刘大胜、李永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6

  昌江县粮食局主任科员文宇光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5月8日,昌江县粮食局主任科员文宇光在操办儿子婚宴时,违规收受部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礼金4000元。2014年11月,文宇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陈建明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和2013年春节期间,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职业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陈建明先后两次收受他人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6000元。2014年11月,陈建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

  临高县实验小学公务接待、工作用餐超标准和赊账问题

  2013年1月至8月,临高县实验小学在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中,记账赊账餐费共计148次123237元。其中,校长陈冠诗、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董冠琼签名记账赊账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中超标准用餐38次共计13095元。2014年11月,陈冠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董冠琼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9

  陵水县提蒙乡提蒙村委会工作用餐赊账问题

  2010年6月至2014年7月,陵水县提蒙乡提蒙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江心平,党总支部委员谭金意、谭宏陆、胡智和村委会委员王家贵5人,以村委会名义签名记账赊账工作用餐共计49836元。2014年12月,江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金意、谭宏陆、胡智、王家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儋州市鹿母湾林场保卫干事王清来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10月1日、2日,王清来不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管理规定,公车私用。2014年12月,王清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南日报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翁贤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