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依法查处5起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件
连日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7人次,约谈相关经营者59家次,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2620家次,依法查处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件5起。
以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中药材等)、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血氧仪、额温枪等)三类涉疫物资的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为工作重点,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发布相关公告和告诫书,要求相关经营者对照自查;组织召开重点企业政策指导会,指导企业落实保供稳价要求;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及时调查掌握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状况、成本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库存情况和销售流向等,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快速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并曝光了海口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涯路分店涉嫌哄抬连花清瘟胶囊价格等一批典型案例。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5起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件:
案例1:海口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涯路分店,12月6日至9日连花清瘟胶囊(24粒/盒)进货价16~30.5元/盒,销售价48~58元/盒,其12月6日至9日进货成本分别是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货成本的165%、190%、265%,销售价格分别是11月28日至12月2日销售价格的252%、305%、305%,利润分别是原销售利润的4倍、4.8倍、3.66倍。
案例2:海口某康药业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在销售19.8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时捆绑销售48元/盒的布洛芬缓释胶囊、16元/盒的西瓜霜润喉片、26元/盒的复方板蓝根颗粒,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案例3:三亚某安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货价格未上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将12月6日原售价为15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盒),于12月8日开始以48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
案例4:三亚某堂医药有限公司,在进货价格未上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将12月6日原售价为28元/盒的999抗病毒口服液(6支装/盒)抬高价格,于12月8日开始以35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于12月14日再次提高价格至48元/盒进行销售。
案例5:海南益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销售新冠抗原试剂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且销售利润率显著增长。原新冠抗原试剂进货价(配送价)9.2元/袋,销售价格16元/袋,购销差价率为73.91%;12月10日,新配送的新冠抗原试剂进货价(配送价)12.5元/盒,销售价格30元/盒,购销差价率提高至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