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挂牌督办5起土地违法案件
2010年2月,海口颐龙湾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与琼山区三门坡镇昌礼村民小组双方签订协议书,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以开发农家乐旅游村项目为名,租用昌礼村民小组集体农用地,“以租代征”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违法者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目前已建成185栋住宅。经核查,该违法项目用地总面积406.53亩,其中占用耕地107.13亩。
海口誉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在秀英区绿色长廊一期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文森村经济社的基本农田及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改造,建设海口誉城梅园农业旅游休闲庄园项目。发现初始,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违法当事人不听劝阻,继续强行施工抢建。该违法项目用地总面积94.95亩。
海南豫育农业科学研究院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抱浅村委会立公村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项目占地面积29.87亩,其中规划地类有基本农田5.05亩,其它农用地24.82亩。现状地类为农用地。
2010年4月,琼海三和生态农庄开发有限公司与琼海市博鳌镇沙美村委会第三、四、五、六、七、八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建设旅游生态农庄。2010年5月,在未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该公司开始动工建设建筑物及构筑物、硬化和开挖地面,项目占地19.21亩。
2012年4月25日,海南春光兴隆咖啡有限公司与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签订《租赁土地合同书》,租赁兴梅大道与莲兴大道交汇处东北侧,违法建设兴隆国家咖啡公园项目。租地面积88亩,建设集兴隆咖啡示范种植、加工、旅游观光、购物、科研为一体的4A观光园区。
5起土地违法案件
海口三门坡镇颐龙湾旅游村项目 违法占地建房
海口誉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
海南豫育农业科学研究院 违法占用集体农用地建房
琼海三和生态农庄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
海南春光兴隆咖啡有限公司 违法占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