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问题
16.05.2022 22:06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保亭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问题。
一、保亭县原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王涛醉驾问题
2019年6月17日,王涛酒后驾驶车辆至保亭县南环路天艺酒店路段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刮擦并报警。经鉴定,王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4.57mg/100mL。2019年7月26日,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涛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9月9日,王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
二、保亭县公安局看守所原指导员、二级警长黄进文醉驾问题
2019年12月20日,黄进文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执行酒驾检查的交警查获。经鉴定,黄进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2.79mg/100mL。2020年5月5日,黄进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5月11日,黄进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三、保亭县新星居八区大保队原党支部书记黄亚新醉驾问题
2019年8月18日,黄亚新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文明中路红绿灯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黄亚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5.19mg/100mL。2019年12月9日,黄亚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1月17日,黄亚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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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22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