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0时起,东方恢复部分市(县)际客运班线

14.09.2022  19:21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恢复东方至昌江等客运班线的通告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为方便广大市民旅客出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东方市定于2022年9月15日0时起恢复东方市部分市(县)际客运班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运营班线及发班时间

  (一)东方至昌江班线

  (二)东方至白沙班线

  (三)东方至屯昌班线(途经州市,暂不进入儋州市区)

  (四)东方至新盈班线

  (五)东方至金江班线

  发班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海汽客运”公众号最终公布时间为准。

  二、乘车要求

  (一)主动戴口罩,须测体温、扫地点码,出示身份证明、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目的地实际要求为准),保持一米间隔距离。

  (二)其他条件:将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适时调整。除此之外,广大群众仍需遵守地区各项防疫政策。

  三、其他事项

  运输企业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交通运输部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各项要求,做好客运场站、车辆消毒通风、司乘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及信息登记、客座率分区分级管控等防疫措施,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特此通告。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原标题:东方恢复部分市(县)际客运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