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再审"赵玉南案" "028号报告"成核心证据

06.04.2016  13:37

  记者今天获悉,法院认定,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在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及履行合同中,骗取他人7700万元,2005年,该公司负责人赵玉南因合同诈骗罪,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后,赵玉南在狱中提起申诉。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海口中院重审。2014年底,此案又被维持原判决。经赵玉南上诉,近日,海南高院二审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一份标号为“028”的报告成为辩论焦点。据了解,这份“028号报告”主要内容为:“我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百万庄别墅区’的房产进行评估,目的是为贵公司抵押贷款提供该资产评估的价值依据……除销售房屋预收款47,376,178元;评估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两项资产总值为91,572,602元。

  赵玉南的辩护人彭彦洪当庭提出,从报告可以看出,赵玉南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没有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因此不构成犯罪。辩护人称,报告已明确告知原投行(中国投资银行海南省分行)房屋预售的事实,赵玉南和珠建公司并未隐瞒。原投行担保珠建集团公司借款的7700万元,大部分是按《借款合同》投资使用,原投行放弃追偿权,不履行《担保协议》有严重过错,其应自行担责。检方则当庭认为,其持与重审一审判决书中相同的意见。

  赵玉南及其辩护人认为,“028号报告”是核心证据,以目前证据应认定其真实合法性,最高法曾认定赵玉南合同诈骗案证据之间矛盾没有排除,检方公诉人在发回重审后未提交新证据解决证据矛盾问题。当日下午3时,审判长宣布休庭。(记者王忠新)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