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共海南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保铭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深刻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 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深刻阐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 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决不能囫囵吞枣、邯郸学步,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习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四个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习总书记还对如何发展人民民主作了特别鲜明的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英明远见,内涵深刻而丰富,思想性、针对性极强,对我们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指导意义。
9月15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理论 研讨会上,系统总结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六条重要经验,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我们明确了面向未来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所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
从海南实践看,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展现出蓬勃生机与活力,各级人大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海南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科学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部署,依法履职,创新实干,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60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对14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0余人次,为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海南20多年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这一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海南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有了可靠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证。
全省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深刻把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确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和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一、坚持依法治省,下大力改进立法工作
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省各级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要积极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海南,为海南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习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在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上取得了长足进展。比如,2012年11月,在省委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修订了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维护南海主权权益中,为我公安边防机关提供了重要的执法依据。再比如,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9月修订了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资质条件,落实了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使得这两年因开矿破坏植被环境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也有力地推动我省地质勘探部门和企业走出去,对外矿产开发搞得有声有色;针对林地保护存在的乱象,省政府做了大量调研、协调、论证工作,形成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修正案》并报送省人大,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林地管理条例,加强了林地资源集中管理,恢复了我国林地保护上位法在我省的实施;今年3月,省人大指导海口市人大通过了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划定了12万亩红树林湿地保护红线,用立法保护的形式推动东寨港红树林永续发展。无论是林地管理条例修订,还是红树林的立法保护,都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这些立法既是我们落实党中央和习总书记要求海南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具体行动,也是海南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都是我们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跟海南发展的长远利益息息相关,这也体现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海南科学发展大局、为保护海南永续利用的宝贵资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立法保障作用。
下一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要领域,有的放矢,加强“精细化立法”,坚持为需而立、立以致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所谓问题导向,就是解决问题,以问题来设定我们是不是需要立法,正如习总书记强调的,使我们的改革于法有据,使我们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于法有据。9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刚刚通过了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修正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并将上述三个文件提交省人大审议和立法,将有效堵塞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漏洞,有力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有序利用和依法规范管理。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希望省人大常委会抓紧审议完善后实施。这次我们为什么要对土地、海域等领域的管理进行立法完善?就是因为这些领域存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已经成为影响海南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次全国土地专项审计暴露出了海南的土地问题、用海问题。再看看这几年,我省光因为土地、用海问题倒下的干部就有多少?比如,洋浦就曾出现过一名分管领导干部三次收受企业贿赂、三次提高那个企业的北部湾养殖场搬迁补偿款,给一次钱就涨一次,暴露了我省在海域使用管理审批上极不透明,自由裁量空间很大。所以,今年我们一方面强调政府下放行政审批权,一方面强调资源管理权上收,通过严密立法、规范程序、限时办理,再加上网上审批公开、网上阳光监督,既合理利用资源,又有利于保护干部,还提高审批效率,何乐而不为?这次我们抓住土地、海域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人大立法,加强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也是亡羊补牢。当然,有些特别超越发展阶段的立法,可以放一放,我们的经济基础、相应的配套、全民的文明素质还一下子达不到,所以立了也执行不了。总之,立法要以发展、以改革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要紧紧围绕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实施海洋强省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强化和完善社会治理等领域,加强和改进立法。在立法中,要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堵塞权力滥用的制度漏洞,把反腐败的要求体现在立法的全过程。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民意, 努力 使每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各级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主体,一定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吃了原告吃被告”等不法行为。各级党政机关要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制宣传教育是立法、执法、司法正常运行的基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精心抓好全民法制宣传和教育,推动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公正执法的典型,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依法加强和创新监督工作
习总书记强调,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让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探索加强了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收到了明显成效。比如,去年5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和一次整改情况跟踪督查,督促各市县政府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今年5月又及时修订了教师法实施办法,对教师从教资质、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再比如,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以专题询问的方式,对我省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资金、工程质量、设施配套以及分配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查找了存在的难点问题,有效促进了各级政府以更大的力度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社会反响良好。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手段,主动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民生专项资金监督、生态环保监督、土地管理监督、城镇化实施的监督、各项执法的监督,等等,确保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要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和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习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保亭县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为民服务工作站,将全国、省、县、乡四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选区所在地组团,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或约谈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三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40件议案和107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促进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解决。比如,王春兰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规范海南旅游消费市场的建议》,直接推动省工商局制定完善了三亚海鲜排档市场“日检日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值班执勤等制度,遏制了欺客宰客行为。这些有效措施和经验值得我们好好总结和推广。
在当前新形势下,各级人大、“一府两院”机关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牵头抓好这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搭建代表与“一府两院”互动平台,推动“代表问政”工作;及时有效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扩大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人大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代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
四、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注意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人大负责人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党委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等制度;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人大在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把监督结果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及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重要领导作用,保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持续狠抓作风建设,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改革实干,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海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建设法治海南、和谐海南、幸福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