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打好海南全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战

02.06.2015  14:41

      刘赐贵在全省整治违法建筑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明确责任打防结合强力控违打好全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战

      今天(1日)下午,我省召开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组织实施《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打违的指示要求,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责任措施,突出防控为主,重视疏堵结合,强力推动控违工作常态化,打好整治违法建筑攻坚战。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勇霞,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秀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荣,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政协副主席林方略,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出席主会场会议。会议由副省长王路主持。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打违”工作,省委书记罗保铭多次指示要抓好打击违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刘赐贵说,全省上下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下大力推进打击违法建筑工作。他分析了打击违法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违法建筑不安全,无规划、无标准,建筑质量和建设管理更无从谈起;不公平,只有少数人从违建中获利,有违法治政府公平正义的原则;不生态,乱建乱摆,对环境生态造成一定影响;不美丽,利益驱动下粗制滥造,与谱写美丽中国的海南篇章和美丽乡村、风情小镇格格不入;不遵法,违反法律法规,干扰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阻碍“多规合一”。刘赐贵要求,全省上下要行动起来,切实按照《方案》的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攻坚行动目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他就此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违法建筑的严重后果,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整治违建工作。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市县、乡镇和行政村在整治违建中的主体责任,切断既得利益链条,凡涉及违法建筑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接受整治,确保不让违建者得利、老实人吃亏。三是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老百姓讲清法律、政策、危害和打违决心,坚持文明执法,防止发生恶性事件。四是严肃党纪政纪,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涉及违建的要主动带头拆除,凡抵制行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单位必须承担起教育处理的责任,依照党纪政纪从严处理。对影响重点工程的“钉子户”,司法部门要提前介入,及时依法处置。五是要及时清理修复拆除的违法建筑地块,做好垃圾清运,搞好回收利用,保护好生态环境。六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报道,切实在全省范围形成打违的声势;各地要注重用身边典型开展教育,产生广泛影响。七是打防结合、拆违和控违结合,并逐步转向防控为主。要对全省违法建筑实施网格化管控,建立落实相关机制,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建筑物信息化管理,利用先进的监控技术手段,真正做到“防”字当头,把违法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八是堵疏结合做好服务。要区别对待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和以赢利为目的的违建者,对无房户、危房户、分房户、受灾户等困难群体主动服务、主动掌握、主动关心、主动安排,充分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毛超峰就实施好《方案》作了具体工作部署,要求紧紧抓住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周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闲置土地,城镇主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棚户区、城中村和城边村等旧城改造区,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等7个整治重点扎实开展工作,集中力量、因地制宜、有所侧重,达到“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机制”的目标,使城乡建设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实现依法建设。

      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以及海口市、三亚市分别在会上发言,交流了整治违法建筑的经验和做法。各市县及洋浦开发区分别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