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强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10.04.2017  21:03

海南日报海口讯(记者彭青林)4月7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赐贵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4月1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和4月2日至3日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等工作。

刘赐贵指出,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考察海南的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海南发展的重要遵循。本月底我们将召开省第七次党代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号召全省凝心聚力、奋斗拼搏,谋划海南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最大限度发挥海南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努力 践行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 中华 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三大愿景”。他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带头加强党的各项建设,不断提高决策 能力 和领导水平,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刘赐贵围绕建设“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党组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二是要坚定不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任何时候都要自觉讲大局、讲团结、讲发展,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既坚决维护集体领导,积极参加集体决策,又主动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形成团结共进的好势头,同心协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在省人大各项工作中落到实处。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4月2日至3日,刘赐贵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研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等文件,体现了省委领导班子对海南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深刻思考,其中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为海南换届风清气正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遵照习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提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为海南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新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宪生,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许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屈建民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瑞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