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审计涉农专项资金 查出违纪违规资金超5亿元

28.07.2014  21:42

  海南省审计厅对18个市县(除三沙市)2011—2013年扶贫资金, 11个市县大棚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等开展审计,在审计资金21.55亿元中,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05亿元,发现案件线索24件,已陆续向有关部门移送进一步查处。这是南海网记者从7月28日公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获悉的。

  扶贫资金存在五大问题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

  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透露,审计发现扶贫资金中存在五大问题:一、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如:想方设法让公开招标流标,然后以邀请招标形式“圈定”投标人;化整为零,避开公开招标;为内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标书;围标串标,直接指定供应商等。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某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公司高价中标。屯昌县扶贫办为规避招投标,将扶贫物资采购化整为零,造成橡胶苗错过种植季节,损失严重。

  二、虚假询价,人为抬高采购底价。审计发现,扶贫物资采购相关部门公职人员与供货商相互勾结,搞虚假询价,抬高价格。据统计,67%的主要物资采购价格平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0%,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2.6倍,因采购价格虚高造成的损失估计达4226万元,占抽查金额的38%。

  三、供货来源不正,假化肥、劣质种苗充斥于扶贫物资。如陵水县扶贫办用625万元购买来路不明的化肥充当美国太平洋硫酸钾复合肥,发给1.3万户贫困户使用;二是采购动植物苗基本上没有经过检疫和检测,验收走过场,近3年采购的橡胶苗占扶贫物质采购的27%,但全部没有《检验合格证》。

  四、层层截留私分。抽查17个市县发放的扶贫物资2998万元,仅有889万元发放给了扶贫对象,约占30%。琼海、万宁、定安等3市县将采购来的24.3万元物资,又当作扶贫物资发还给供应商,个人从中渔利;部分村“两委”干部私用分配权,谋取扶贫物资占到30%以上,保亭县3个村干部领取了全村55%的扶贫物资,昌江镇乙在村书记领取了全村34%的扶贫物资共计6万元。

  五、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违规挤占挪用扶贫项目管理费。16个市县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313万元,其中用于接待费支出154.04万元;陵水、屯昌、临高、东方4个市县违规使用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资金公款旅游100万元,东方市扶贫办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还组团到山西、安徽公款旅游。

  大棚资金被骗取冒领市县主管部门严重失职渎职

  在大棚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审计结果发现五个方面问题:一、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甚至渎职。项目立项阶段对大棚业主的审核不严格,对建设过程监管缺位,验收工作严重失职,导致面积虚假、质量低劣等问题普遍存在,大棚建成后缺乏后期管理,损毁严重。

  二、偷工减料,以虚假造价套取财政资金。抽查的133个8190亩大棚中,发现大棚造价严重造假,不足标准造价的三分之一,却按标准造价来领取财政补贴,共套取资金5,231.67万元,占抽查资金22%。大棚钢管质量差,每米重量普遍不足国家标准的一半甚至只有三分之一,表面镀锌最好的也只达到标准63%,最差的只达到8%,质量差到钢管徒手可以折断,大棚刚建好已锈迹斑斑;档型不符,为节省棚间距材料,随意增大跨度、开间,但大大削弱了大棚整体强度等。

  三、以虚假大棚面积套取财政资金1653.6万元,涉及49个虚假大棚1780.79亩,占抽查资金7%。屯昌县国土局土地交易与技术服务中心陈某,收受贿赂9万元,篡改大棚测量数据,虚报面积95.28亩,使得财政补贴资金135.81万元被骗取。白沙县李某申报40亩大棚建设补助资金,实际仅建19.01亩,骗取财政资金31.49万元。

  四、部分企业和个人以虚假身份冒领财政资金2409.34万元,占抽查资金10%。白沙县3家公司虚假注册7个合作社,骗取财政超额补助资金467万元。琼中县某公司和4个非农户成立7家合作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855.64万元。

  五、 11个市县121个大棚5180.15亩闲置或损毁严重,涉及补贴资金6746.79万元,占抽查资金29%。其中61个计2023.04亩大棚完全损毁;24个计889.55亩大棚闲置弃荒;36个大棚2267.56亩仅仅是钢架竖立在土地中,无法发挥作用。

  部分市县项目验收把关不严施工单位虚报骗取财政资金

  省审计厅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发现:一、农业综合管理部门失职,导致财政资金被骗取。6市县对11个项目的验收把关不严,甚至编制虚假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重复支付材料价差和工程款,施工单位以虚报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1133.19万元,占11个项目工程总价款18%;5市县存在内部操控项目的情况,部分项目从设计、施工、验收、决算全过程都由农综部门内部人员操控;陵水县广进洋项目5个标段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322.64万元;乐东县白新等田洋11个标段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217.9万元;保亭县农综办重复计算土方工程,骗取财政资金132.57万元。

  二、监理机构不履行监理职责,出具虚假现场签证单,造成施工单位骗取财政资金。乐东县的田洋整治项目监理资料签证单都是造假的。三、9个市县违规使用项目管理费610.09万元,占管理费支出总额1,234.52万元的49%,其中列支餐费431.96万元。屯昌县农综办3年间在项目管理费中开支接待餐费136.9万元。东方市、乐东县农综办以虚假会议费、培训费名义列支28.34万元。审计还发现,海南虚假合作社和运行不规范问题较严重,抽查150家合作社,基本规范的合作社只有23家,占15%;“假合作社”有70家,占47%;即使是全省已认定的190家省级示范社,获取财政补助的53家中有50家不符合认定标准,占94%,其中17家还属于“假合作社”。补助合作社资金的管理也较混乱,资金分配和管理部门涉及农业、畜牧兽医、农综、发改等17个职能部门,却没有一个部门能完整掌握合作社获得资金扶持的情况,导致出现一些合作社多头连续多次获取超额补助资金、重复申报等突出问题,共2147.26万元被骗取、套取、多领和闲置浪费,占扶持资金38%。

  何琼妹表示,从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分析看,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多方面要引起高度重视:如部门人员少,管理权限大,财政资金多,违法违纪问题普遍。同时,部分干部庸懒散贪行为严重,使得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内控失效。审计发现,按制度规定,所有专项资金的开支至少经过3个以上的部门把关,只要1个部门负起责任来,问题就能得到控制,但由于部分公职人员庸懒散贪,审核走形式,验收走过场,甚至内外勾结,使得违纪违法问题一路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