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06.07.2016  00:36

琼建审批〔2016〕163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标[2016]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和申报工作,贯彻执行。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

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标[201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