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传达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8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结束后,省国资委纪委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毫不停顿地做好纠正“四风”工作。
学习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出台以来,国资委纪委把监督两个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要抓住中秋国庆这两个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坚守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对国资国企而言,要突出抓好管理费用这个穴位,加强对八项规定涉及的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国(境)外考察费和办公费等管理费用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发现超预算、超标准、高消费场所发票、开支用途不明确、数额较大、核算不规范等异常现象,深入查找背后隐藏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切实刹住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进一步推进司务、厂务公开,落实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聚焦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习强调,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国资系统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在“六个切实”中发挥关键作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认真解决作风问题。各级企业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作风建设各项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要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鼻子灵一点,对国资国企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方面的问题既善于监督、善于发现,又敢于瞪眼、敢于红脸,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学习要求,中秋节、国庆节快要到了,要以“两节”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国资委纪委要下发通知,要求严明纪律廉洁过节。国资国企的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带头拒收拒送“红包”礼金,带头抵制大吃大喝,带头倡导新风正气。国资系统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