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申请的单位和个人拨付贴息资金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康复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琼残字〔2012〕4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残办〔2014〕90号)要求,2014年度分别有海南伊顺药业、海南易通光伏科技、文昌金泰椰棕制品、海南英利新能源等4家单位和苏魁聪、吴古传等2人提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申请,其贷款总额度30070万元,2014年度银行利息总额度约916.7万元,安置残疾人就业116人。由海南省残联对以上申请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并根据贴息资金额度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给予康复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现就符合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对象及贴息金额公示如下:
一、贴息对象及贴息金额
1.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项目款贴息资金25万元;
2.海南易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款贴息资金7万元;
3.文昌金泰椰棕制品有限公司项目贴息资金5万元;
4.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贴息资金5万元;
5.苏魁聪到户贷款贴息资金7.5064万元;
6.吴古传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分别1万元。
二、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6日
举报电话:65384469(省残联机关纪委)
65202028(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海南省残联
2014年12月22日